司法拘留彰显执行威慑 文明执行兑现生效裁判
2024-09-10 10:15: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张超 陈琳 | 点击量:74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超 陈琳)9月4日,武陵源法院在全市法院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某、毛某某宣布司法拘留,两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按和解协议将执行案款21万元全部付清,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毛某与高某、毛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武陵源法院作出的(2022)湘0811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高某、毛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毛某遂向武陵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偿还,但被执行人毛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毛某申请武陵源法院恢复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毛某某、高某拒不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拒绝报告财产状况。通过本次集中交叉执行,于9月3日下午查找到被执行人毛某某、高某,经过执行法官长达3个小时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沟通、协调,被执行人毛某某、高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武陵源法院决定对两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日。在武陵源法院对被执行人毛某某、高某夫妻两人宣布司法拘留后,两人才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拒不履行的后果,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并于9月4日上午按和解协议将执行案款21万元付清,案件执行完毕。

武陵源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将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高度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状态完成此次集中交叉执行行动。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力,善用强制执行措施,彰显执行震慑力,提升执行行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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